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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4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

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7,379,727 元,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或公司发展。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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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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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3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             08*****258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3             06*****641               胡慧玲

     4             00*****294               胡慧玲
     5             06*****393               吴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股权登记

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钱婷婷

    咨询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电话:0579-87312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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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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