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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2024-05-25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2024年5月7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
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
及预重整的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
    2、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
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
    3、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如果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
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
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5月7日,本院对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橙
公司)申请被申请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预重整重整一案
进行立案审查。2024年5月17日,本院召开由乐橙公司、仁东控股及其职工代表、
部分债权人等参加的听证会,征询各方对预重整重整事宜的意见。仁东控股及其
他参加听证各方对乐橙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均无异议。经审查,本院同意仁东
控股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

    二、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影响

    1、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同时,亦有助于推
动公司与债权人、意向投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
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
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
表广州中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
序。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
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
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
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中院(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