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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2024年5月7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乐
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的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
    2、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
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
    3、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指定
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
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
管理人”)。
    4、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
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如果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仍然存
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年5月7日,公司收到申请人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州中院提交对公
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相关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2、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
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指定
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
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4、2024年6月17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ws/wsxq?id=E49E91C37CFA5B4DA82B4
95631AF082E)。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
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
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