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关于公司租赁船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9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船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与国家东
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徐圩新区投资项目合作协
议书》,公司拟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新建阿尔法烯烃(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
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 257 亿元。
为保证原料顺利运输到达连云港,确保 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
项目按计划时间建成试生产,公司拟与 EASTERN PACIFIC SHIPPING PTE. LTD.
(以下简称“EPS”)关联公司旗下单船公司洽谈原料运输船舶租赁协议,公司与
EPS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船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 EPS 关联公司旗下单船公司洽谈签订 2 艘原料运输船舶租
赁协议,由其提供原料物流运输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谈判、签署与租赁事项
相关的交易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EPS 拥有超过 60 年历史,是一家致力于绿色和技术驱动航运业发展的全球
吨位供应商。总部设在新加坡,其使命是成为航运业首选的安全和高效的运输供
应商。由 6,000 名技术精湛、敬业的海上和岸上工作人员为这一任务增光添能,
他们负责监管由 3,000 万载重吨组成的多样化船队,其中包括集装箱船、化学品
船、干散货船、天然气船、汽车船和油轮船。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与 EPS 旗下单船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为公司
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 135 万吨 PE、219 万吨 EOE 和 26 万吨 ACN 联
合装置项目提供原料供应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签订船舶转让协议及运
输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 EPS 旗
下单船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为公司 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提供原料供应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租赁船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EPS 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
三、拟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船东:EPS 关联公司旗下单船公司
租船人:公司或子公司
2、船舶
由船东建造 2 艘 ULEC 原料运输船舶,租赁期内,船东不能更改所有权结
构、船旗国、注册国、船级社和技术管理公司,除非事先得到租船人批准。船舶
预计于 2027 年内交付。
3、租期及租金
本次租赁船舶为 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及公司贸易业务提
供物流运输服务,租期 15 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到期后,租船人拥有续租选
择权。因协议金额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豁免披
露。
4、争议解决
适用英国法律,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伦敦仲裁。
四、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 EPS 关联公司旗下单船公司洽谈船舶租赁协议是为了满足 α-
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项目原料的供应保障及公
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开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推进
实施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未来可能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事项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
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无
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