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4-04-16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
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28,514.9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896,555,327.10 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总
额为-574,749,597.84 元。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
营发展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
需求,增强公司抵御相关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 2023 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
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及短期经营发展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
动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相关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本年
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
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分
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
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