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因部
分在建项目执行暂缓,经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协商,供应商同意退还已支付的部分
设备采购款,公司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共收到部分设备供应商退回款项
250,230,240.00元,经核对确认该部分退款为募集资金。
因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2021年6月23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全部办理完毕。
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程序销户,公司收到上述退回款项后,只能将退回
款项250,230,240.00元存放于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截止
2022年底,上述退回款项已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
做法或差错可认定为“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供应商退回
的款项250,230,240.00元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处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60号”文批复核准,首航高
科非公开发行普通股567,590,851股,发行价格为7.87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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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6,939,997.37元,扣除发行费用32,256,759.09元,实际募集资金
4,434,683,238.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9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三、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四、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近两年正在执行的项目较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且募投项目已执行
完毕,目前上述退回款项已在日常经营中全部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上述做法或差错可认定为“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需要对该
项退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补充程序确认。根据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需要对本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对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程序确认。
五、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专
业机构共同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因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公司将上述供应商
退回的货款 250,230,240.00 元按照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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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供应商退回的货款 250,230,240.00 元按照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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