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ST航高 公告编号:2024-02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提案2、提案5、提案7及提案8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北京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 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 博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5 人,代表公司股份 433,217,5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72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81%;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8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8,496,28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132,177,0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27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4,893,5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第 1 页 /共 5 页 7,283,5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09%。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未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85,056,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37%;反对 255,073,383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88%;弃权 93,087,5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4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228,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409%; 反对 3,860,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4%; 弃权 7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7%。 2、审议未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85,036,2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290%;反对 255,124,983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907%;弃权 93,056,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48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208,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88%; 反对 3,912,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 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334,014,1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008%;反对 6,092,935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4%;弃权 93,110,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第 2 页 /共 5 页 份总数的 21.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2,973,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33%; 反对6,092,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555%; 弃权10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1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336,593,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962%;反对 3,570,835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3%;弃权 93,053,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4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552,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81%; 反对 3,570,8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65%; 弃权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4% 5、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85,082,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97%;反对 348,075,607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466%;弃权 93,067,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255,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076%; 反对 3,854,7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13%; 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334,065,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128%;反对 6,097,935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6%;弃权 93,053,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47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第 3 页 /共 5 页 同意 33,025,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56%; 反对 6,097,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683%; 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 7、审议未通过《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85,523,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15%;反对 347,678,867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50%;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5,695,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325%; 反对 3,457,9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84%; 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8、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433,217,543 股。同意 85,09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437%;反对 348,092,407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505%;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5,27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12%; 反对3,871,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2%; 弃权2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 4 页 /共 5 页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