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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3-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奥
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卢馨教授、
文建平先生、朱登凯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卢馨教授、文建平先生、朱登凯先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办法》、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