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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25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4-6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
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余帆及王石回避表
决。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同意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清算
结果,依据已预发额度和已扣税情况,核算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可清算余额
并代扣代缴税款等相关费用后发放。
    (三)《关于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鉴于广东省广晟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拟增加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同意公司继续
与其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广晟财务公司将向公司(含公司的下属分、子公
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中,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广晟财
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与广晟
财务公司进行相关结算业务;同时广晟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公司的下属分、
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金
融服务协议》经股东大会审批生效后,公司于 2022 年与广晟财务公司签订的
《金融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期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公告》。

    (五)《关于调整公司总部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加快推进公司组织机构改革优化,增强总部科技创新引领功能、促进公
司科技创新及数智化转型升级,推动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及业务转型升级,提
高组织活力和战斗力,同意公司对总部组织管理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部
组织管理架构详见附件。

    (六)《关于代行内部审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鉴于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魏兵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内部
审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同意由刘彬先生代行内部审计负责人职责。
刘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王石、刘晓轩、贾
国荣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将与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欧晟绿色燃料(揭
阳)有限公司、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
不超过人民 29,600 万元(不含税),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预计范
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总部组织管理架构图




    2、简历

    刘彬,男,1979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
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先后在力劲集团、研祥智能、劲嘉集团等上市公司从
事财务及审计工作,曾任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副部长(主持工作)、审计负责
人,原公司生态环境服务事业部党总支委员、本部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现
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彬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