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兴业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
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和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华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
表股份数125,928,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公司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928,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名,所持公司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20,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白
雅茹律师、杨惠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20,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
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8,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
董事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参加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兴业皮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