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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 7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0,724,62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534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295,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47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 21,429,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0%。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1,429,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形式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1,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6,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280,2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4%;
反对 1,444,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985,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599%;
反对 1,444,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1,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6,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1,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6,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276,2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3%;
反对 1,448,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7%;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981,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413%;
反对 1,448,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8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6.01 关于董事长肖奋 2024 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8,143,12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4%;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66%;弃权 9,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514,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30%;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该
议案获得通过。
    6.02 关于董事谢玉平 2024 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谢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5,663,48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4%;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52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49%;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03 关于董事肖韵 2024 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34,854,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0%;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52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49%;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04 关于董事肖晓 2024 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肖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40,093,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6%;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4%;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52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49%;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05 关于独立董事王岩 2024 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68,818,4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8%;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52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49%;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06 关于独立董事秦伟 2024 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68,818,4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8%;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52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49%;
反对 1,906,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6.07 关于独立董事郑丹 2024 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69,007,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9%;
反对 1,716,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2,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888%;
反对 1,716,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01 关于监事会主席曾秀清 2024 年度的薪酬
    关联股东曾秀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6,218,56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1%;
反对 1,66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7%;弃权 59,852 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707,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655%;
反对 1,66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2%;
弃权 59,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3%。该
议案获得通过。
    7.02 关于监事王乃奎 2024 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1,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6,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7.03 关于监事江念 2024 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369,011,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0%;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
意 19,716,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
反对 1,712,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
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798,0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1%;
反对 926,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02,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62%;反
对 926,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3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
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对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所做的工作等方面作了报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林良检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