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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洲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基于日常
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5,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集团)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
起至 2026 年 1 月 1 日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上述担保事项与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系同一担保事项,本次为借
款合同到期,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兆华集团董事会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龙洲股份
    2.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9 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
    4.法定代表人:陈明盛
                                  1
    5.注册资本:56,236.8594万元
    6.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
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运;
一类汽车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兼业代理:车险、货运险、意
外险;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对旅游业、广告业、道路运输业、专业技术
服务业、教育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日
用百货、矿产品、工艺品、服装、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建材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7.与担保人关系:兆华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4,668.49              671,094.10

负债总额                               499,230.94              499,404.44

净资产                                 147,575.66              151,182.96

营业收入                               135,748.54              371,647.01

利润总额                                -4,060.56              -44,033.22

净利润                                  -3,401.62              -35,237.43

    9.龙洲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龙洲股份

担保最高金额          7,200 万元

担保人                兆华集团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
合同编号               HTC350692400ZGDB2023N002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担保范围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

                       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
担保期限
                       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人兆华集团为被担保人龙洲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母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余额为
201,500.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比例为 133.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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