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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洲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07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
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


                                 1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
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

    2.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3)。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
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两项规
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邮编:364000)


                                  3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5
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据 获 取 的 服 务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6
附件 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
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
案或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1.00                                         √
           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2.00                                         √
           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

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