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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3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

行了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 2023 年度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的议题内容具

体如下:

    1、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

2 项议案;

    2、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共 3 项议案;

    3、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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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共 4 项

议案;

    4、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项议案;

    5、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报告共 2 项议案;

    6、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

励对象名单共 6 项议案;

    7、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 项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其中六次为现场召开

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2023 年度共召开

了五次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成员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

    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分别听

取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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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

及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及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且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制度建设得到明显改进,公司不断规范董事会建

设,修订完善各项董事会管理制度,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得各项管理更规范

有序。

    (二)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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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

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保证了募集

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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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

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以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同时,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所有

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行为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定要求。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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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

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

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九)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在举办业绩说明会以及参加投资者

调研活动后均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

落实并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1、2024 年,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以及管理层执行决议情况

进行监督,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切实防范决策风险。

    2、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灵活采用现场调研、听取

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重大投资及对公司战略方向密切相关

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海外运营项目、研发项目成果转化、

投资并购等存在风险的领域,关注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督促

战略业务全程识别和防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3、继续督促企业加强“六位一体”全面风险体系建设,督促高

管层重视抓好六位一体全面风险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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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整改,夯实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运作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

    4、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继续参加相关培训,掌

握最新监管要求,并将监管新规与公司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和监督水平。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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