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1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预计提升至 144,909.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2.4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 33.5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5 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为 17 亿元),
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
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
亿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仅限办公
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
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24,704.15
负债总额 268,756.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5,543.16
流动负债总额 231,217.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净资产 155,947.69
资产负债率 63.28%
项目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51,388.32
利润总额 28,875.90
净利润 27,791.56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在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7 年 4
月 1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协议及申请书。
4、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 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
同向宏大工程发放的各类贷款或其他融资款,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者担保函而对债务人的债权。
7、保证范围:包括各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毎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
额为 43.5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
144,909.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2.40%,全部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