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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2024-07-0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严格控制

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

人员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公司已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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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相关文件。

    4、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 日。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该

期间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5、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6、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综上,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

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

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

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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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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