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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关于收购江苏红光股权的进展公告2024-08-2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红光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江苏红光 4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宏

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防务科技”)以不超过董

事会授权额度范围通过公开竞拍方式收购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持有的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红光”)46%的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二、进展情况

    2024 年 8 月,宏大防务科技通过公开竞拍交易方式取得山东天

宝所持有的江苏红光 46%股权,成交价格为 23,436.98 万元。宏大防

务科技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与山东天宝签署了股权转让产权交易
合同。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广东宏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

    1、产权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江苏红光 46%股权。

    2、产权转让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和甲方批准,本转让标的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

    3、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以人民币 23,436.98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

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

证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

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

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

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

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

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7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

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

行相关的报批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标的企业的

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江苏红光 46%股权后,宏大防务科技对江苏红光的持股

比例由 54%增至 100%,江苏红光为宏大防务科技全资子公司,有利于

提升宏大防务科技未来财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收购资金全部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