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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8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宏
大”)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
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农牧投”)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雪峰科技”)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
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

后,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实

质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即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农牧投持有的雪峰科技 21%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农牧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雪峰科技 21%股份,即 225,055,465 股股

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 2024 年 6 月 29 日为定价基准日,以基准日前 30 个

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以基准价 150%

作为交易对价,即单价为 9.80 元/股,交易价格合计 2,205,543,557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截至交割日前雪峰科技的累计收益和亏损均归交割日后的雪峰

科技股东享有或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条件满足后,

交易对方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在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

续。

    股份转让协议中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交易各方中任何一方违

反协议项下的约定,均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

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已经取得的了本次交易的全部批准、许可或备案但

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

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为实施本次重组事宜,拟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农牧投不是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估值报
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

计报告》(编号:司农审字[2024]24006610019 号)及《审阅报告》(编

号:司农专字[2024]24006610022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之估值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文件用于本

次交易信息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

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二)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

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三)聘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并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

所、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公司处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根据监管部门颁布或调整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

关申报材料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估值报告等一切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其修订稿),或在必要时终止本次

交易;

    (五)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本

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通知等手续;磋
商、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公告及执行与本次交易

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的协议及

申报文件等),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等

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披露事宜;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负

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易合同规定

的各项义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办理本次交

易实施所涉及的有关事宜,包括且不限于代表公司与相关监管机构沟

通及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已经取得的了本次交易的全部批准、许

可或备案但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成日。在本授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董事会换届,本授权仍然

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

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
易具备股东大会审议条件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并

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第九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