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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河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7-20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
    (1)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7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1.00                                                         √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2.00                                                         √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3.00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4.00                                                         √
                  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议案 1.00-3.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 4.00 属于股东大会
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
    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的股东需对议案
1.00-3.00 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 4.00 关联股东为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路牡丹、路漫漫、王志
军、李福忠、谢昌贤、牛有山、刘迎春、菅明生、云喜报、张千岁。上述关联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
议案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委托投票权,有关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
序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
字楼 22 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84 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
楼 22 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
           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1.00                                                            √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2.00                                                            √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3.00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4.00                                                            √
                    的议案》

           注: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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