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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2-05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十六个月
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17.88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6),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4,1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3,128,553.65
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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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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