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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国强)2024-04-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韩国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
的第五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报
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国强,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
哲学系,复旦大学 EMBA 管理学硕士。2004 年参与创办第一财经日报,任副总编
辑。2006 年参与创办网络杂志公司万众传媒并任副总裁兼总编辑。现任上海东
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美盛文化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美盛文化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美盛文化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召开会议 6 次,本人现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 6 次,本
着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次数 2 次,因其它业务安排,
未能现场参加股东大会。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委员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考察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薪酬执行情况,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
任险、增补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等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2023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
召开一次,本人出席。
    3、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拓展等状况,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内
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
    本人曾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赴北京,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太逗审计情况进
行了沟通。在公司组织召开会计年报沟通会上,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了解到
公司在“中合国信”转款事项、“收购景德镇鑫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以及太逗科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后,认为存在内控缺失与虚假收购的嫌疑,
督促公司尽快解决。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包括年底参加的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专题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看到公司发布的 2022 年度业
绩快报。发现业绩快报与 1 月 31 日发布的业绩预告发生重大差异,感到非常震
惊,在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召开年报沟通会后,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本
人与其他两位董事发起要求召开临时董事会。在临时董事会上,三位独立董事对
公司是否放弃收购太逗科技,如何切实可行解决资金占用以及会计事务所提出的
内控问题进行研究,尽快制定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消除对市场的影响,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利。接近年底时,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给实控人及关联方再次发函,
本着维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立场,再次严正提请公司督促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立即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消
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
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除去疫情限制原因,先后到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了 15
天。
    其中,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多次前往公司杭州总部与新昌生产基地,与
公司实控人与管理层举行会议,督促实控人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避免年报再
度被出具非标意见。我们还在新昌生产基地,会见了在新昌访问的美盛文化大客
户——JAKKS Pacific 香港团队,全面了解美盛产品的客户口碑和市场竞争力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还曾飞赴北京,考察太逗科技收购与审计情况。同
时了解北京同道大叔公司的财务与运营情况。年底时,本人还代表其他两位独董
老师,飞赴深圳考察同道大叔电商团队的运营情况,给出相关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
点关注了美盛文化的资金占用解决进程、太逗公司的收购事宜以及同道大叔的战
略升级工作。
    关于资金占用。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除了通过多次发函、董事会会议与
私下沟通,问询、了解与督促实控人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在实控人要求下,
本人和独立董事陈文老师曾多次介绍资本方代表,希望通过引入外部资金通过对
公司进行重组一并解决美盛文化的资金占用问题。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给实控人及关联方年底时再次发函《关于再次严正
提请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立即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的函》。提请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立即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
    关于太逗收购。本人除了通过邮件要求实控人与公司与监管部门提前沟通做
到合法合规;为了掌握收购情况,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除了要求公司安排视
频会议,对太逗管理层张雁等进行公司和个人层面的一系列问询。还在疫情结束
后,飞赴北京,聆听太逗公司各团队负责人的业绩报告,了解太逗真实业绩以及
太逗业务与美盛业务的融合情况。在太逗审计发现问题后,本人与其他两位董事
发起召开临时董事会,就放弃收购太逗科技,希望管理层尽快制定方案,最大限
度消除对市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并在事后毫无保留地同意了取消收
购太逗公司的议案。
    关于同道大叔战略升级。作为媒体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关注美盛旗下
“同道大叔”的发展。我和另一位独董陈文老师受命对“同道大叔”进行调研、
把脉,并多次参与了“同道大叔”战略发展的专业研讨和管理团队的推荐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由于前面一年上海面临着非常严格的疫情管控,本人与另一位独立董事陈文
老师无法离开上海。因此,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本人与其
他两位独立董事,频频到现场考察,跑遍了公司的各个业务板块;同时对公司收
购业务进行调研,比如同道大叔、太逗科技等,全方位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以便
决策时作出独立判断。
    对于公司资金占用这么一个多年遗留问题,本人与另两位独立董事也是尽心
尽责,除了频频发函督促,还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进行催讨,与此同时,本人也
努力提供切实的帮助,比如通过引荐外部资金来解决问题。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不管公司面临何种局面,都
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继续紧盯资金占用还款、年报审计工作等事宜,监督公司
做好年报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han@hooyalab.com
                                                       独立董事:韩国强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