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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4-07-2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49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8,000 万元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2 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227.2727 万股—363.636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778%—0.44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的 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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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
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邮政编码:528322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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