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9-0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 6,270,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7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销股份 6,270,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77%,公司总股本由 818,145,780 股减少至 811,875,780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发生变
化,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8,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
了披露。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本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270,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77%,支
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79,942,8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13.5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1 元/股,回购均价为 12.75 元/股。至此,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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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号)、《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号)、《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2 号)及《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号)。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注销的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6,270,0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5 日。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已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818,145,780 股减少至
811,875,78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4,377 0.45 3,714,377 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431,403 99.55 6,270,000 808,161,403 99.54
股份总数 818,145,780 100.00 6,270,000 811,875,780 100.00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
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菱凯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50,934,879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42.89%;东菱凯琴集团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电
器”)持有公司股份 183,816,78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2.47%。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完成后,东菱凯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至 43.23%;东菱电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2
22.64%;东菱凯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
0.51%。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
为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等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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