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10-2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
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
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
升级改造项目”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企业信息化
管理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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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康杏庄 ________________ 万爱民 ________________
邓庆晖 ________________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