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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6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38 人,代表股份
179,851,8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4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75,574,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583%;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 436 人,代表股份 4,277,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59%;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 436 人,所持股份 4,277,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5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姚兴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179,114,77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5902% ; 反 对
45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50%;弃权 278,4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540,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2.7685%;反对 45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7230%;弃权 2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5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
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