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1)2024-07-16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4-07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冻结的13,000,000股股份可能存在被强制过户
 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易天正)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东或第    本次冻结股                                               司法冻
股东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一大股      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结执行    原因
名称                             股份    股本    及限售
          东及其      (股)                                                   人
                                 比例    比例      类型
          一致行
            动人
天津东                                                                       天津市
易天正                                                     2024-    2027-    滨海新   司法冻
           是       13,000,000   9.59%   3.10%        否
投资有                                                     07-12    07-11    区人民     结
限公司                                                                         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司法冻结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
    在其他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东易天正正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但不排除上述被
冻结股份后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8),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收到质权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
知,山西证券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对其质押违约股票进行减持
处置,在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即12,586,109股。
3. 东易天正本次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东易天正部
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东易天正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