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国泰君安关于小崧股份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0-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崧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共计发行 48,030,17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1.93 元/股。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99.6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4,300,405.8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
(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
序号 项目 投资进度 备注
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28,000.00 19,006.95 67.88% 拟结项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
2 14,000.00 9,005.64 64.33% 拟终止
备购置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4,775.45 96.57% -
4 发行费用 - 1,430.04 - -
合计 57,300.00 44,218.08 77.17%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及“安全与
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渤海银行股份有
2059*********132 一般存款账户 1,201.69 -
限公司成都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
9550************848 一般存款账户 4.67 -
限公司江门分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滨江 7919********069 一般存款账户 2.10 -
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
9550************795 一般存款账户 - 已注销
限公司江门分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
2805************077 一般存款账户 - 已注销
限公司新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门 4437**********404 一般存款账户 - 已注销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西湖 1992*****735 一般存款账户 - 已注销
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
2047********0103 一般存款账户 - 已注销
限公司成都分行
合计 1,208.46 -
注: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2,001.60 万元,尚未归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归还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余额
利息收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D=A-
(C)
(A) (B) B+C)
健康电器产业化
1 28,000.00 19,006.95 63.81 9,056.86
项目
安全与智能化工
2 14,000.00 9,005.64 8.04 5,002.40
程设备购置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4,775.45 56.29 580.84
4 发行费用 - 1,430.04 - -1,430.04
合计 57,300.00 44,218.08 128.14 13,210.06
注 1: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节余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
注 2: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1.60 万元以及实际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1,208.46 万元;
注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投项目结项、终止的原因
1、“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结项的原因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
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终止的原因
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建筑业宏观环境较原募投项目设计时发生诸多变
化。整体来看,受整体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影响,市场需求不如预期;同时盘扣
式脚手架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继续购置盘扣式脚手架会增加经
营成本;除此之外,各地安全施工政策推行进度不及预期,盘扣式脚手架在江
西省内建筑工地实施中没有形成规模发展。以上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了“安全与
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投资节奏。因此,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
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安全与
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
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另外,公司拟终止“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募集
资金购买设备,因此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
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或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3,210.06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1.60 万元,其中暂时补流资金余额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前归还至募
集专户,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项目实施主体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三、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健康
电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
行结项;“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募
投项目不具备经济性,公司决定拟终止该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和
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
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国泰君安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马 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