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崧股份”)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16,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各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
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调剂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含)
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9,500 万元,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16,500 万元,2024 年度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融资授信情况
2024 年 1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金莱特”)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德安支行”)
续签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九江银行德安支行向江西金
莱特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借款。
上述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 度范
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情况
2024 年 11 月,公司与九江银行德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江西金莱特与九江银行德安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
高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担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 剩余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保总额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保金额 担保额度
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小崧股份 江西金莱特 3,500 1,900 1,000 2,900 6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481MA38BT13XD
3、法定代表人:胡周康
4、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14 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济开发区 C 区三栋
7、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舞台及场地用灯、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五金制品、照明灯
具及其配件、塑料模具、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新型塑胶材料、模具、电子元件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其他说明: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885.58 8,981.04
负债总额 6,235.89 5,539.12
净资产 3,649.69 3,441.92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677.23 8,103.41
营业利润 -146.67 -206.28
净利润 -134.78 -207.77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
2、被担保人: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76,2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60%,担保余额范围内
实际融资放款金额为 66,957.92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
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