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4-09-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
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
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的过程中,
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
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等相关材料。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与拟聘请的相
关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
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
息。
4、在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
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
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5、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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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
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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