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届次 时间 议案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2 月 3 日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2 月 20 日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1、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 月 11 日 6、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次会议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
额担保议案》
14、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7、审议《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8 月 15 日
三次会议
2、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0 月 23
1、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3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
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23 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
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 2023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在工商、税收、
环保等方面能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
善。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监
事会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
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活动、财务报表的编制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
行审批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
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4 年工作安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
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同时不断加强自身
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
依法经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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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