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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晓)2024-04-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晓)
    本人(徐晓)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
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
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晓先生: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山东昆嵛律师事务所律师、山
东霖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09 至今任山东仓济
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晓先生为牟平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牟平区律师协会秘书长,
烟台市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党员律师。徐晓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
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亲自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2次,以通
讯方式参加3次)及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均为现场出席;对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董事会
专门委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公司高管人员薪酬
与考核等事项提出建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审部工作报
告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研究董
事、独立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2023 年 2 月 20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意见;
    6、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
相关合同议案的意见;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意见;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2、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和意见;
    13、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的
意见;
    14、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意见;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6、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7、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三)2023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意见;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
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
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事
前、事中、事后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
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包括本年度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风险应对
化解情况、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了重要风
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
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
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合理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遵守了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
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就可能会重大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事项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
通,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向公司予以核实,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安排时间对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
现场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议案的
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
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电话和现场交谈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九、总体评价与建议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对各项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在此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敬意和衷心
感谢。2024 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能够
持续、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徐晓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