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0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19,229,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7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4,7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7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479,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06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 人,代表股份 34,479,6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00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 人,代表股份 34,479,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06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5、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19,164,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14,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26,5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769%。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419,189,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3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3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 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 419,155,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05,4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848%;反对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1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 418,0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9%;反对 1,168,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8%;弃权 26,5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3,284,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5331%;反对 1,168,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3900%;弃权 26,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769%。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419,190,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7%;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4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6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128%;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418,060,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11%;反对 1,168,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8%;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3,310,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6094%;反对 1,168,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3900%;弃权 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19,155,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05,4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848%;反对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1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 高额担保议案》 同意 419,156,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06,4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7877%;反对 7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117%;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415,578,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90%;反对 3,651,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09%;弃权 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828,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9.4101%;反对 3,6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5893%;弃权 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阳光律师、袁雨庭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 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