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
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80,809.05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
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2 王寿纯
2 01*****905 曲立荣
3 08*****843 山东仙东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 许士卫 王心波
咨询电话:0535-4658717
传真电话:0535-46585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