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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4-05-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张欢、陈泽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四)培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
    (五)培训人员:陈泽、万中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规则要求,通过法规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信息披露
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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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埃斯顿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培训对象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进了培训对
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
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
强对投资者的回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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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欢                陈 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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