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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1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东及股东授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委托代表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股东
       人数                  14              9                 5
 代表股份数(股)      184,733,870      183,407,219        1,326,65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4783%              42.1732%            0.3051%
 份总数的比例(%)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84,728,770      99.9972%    5,100       0.0028%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84,728,770      99.9972%    5,100       0.0028%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
   184,728,770    99.9972%   5,100       0.0028%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制定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84,728,770    99.9972%   5,100       0.0028%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84,733,77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997,362   99.9995%     100        0.0005%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84,728,770 99.9972%      5,100       0.0028%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992,362   99.9757%    5,100       0.0243%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蕊、胡飚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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