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7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
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2023 年 10 月 19 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
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山西浩
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之大”)继续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借款,向
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全丰”)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从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1 年。(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根据浩之大、鹤壁全丰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浩之大、鹤壁全丰的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向浩
之大和鹤壁全丰分别提供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借款,年利率 3.1%(按人民银行公
布的最新 1 年期 LPR 计算),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1 年,按季结收利息。
浩之大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另外两名股东田飞、郭联琴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鹤
壁全丰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
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鹤壁全丰 51%的股权),且该二级子公司另外四名
股东王志国、安阳富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因此,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083723481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消毒剂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会议及
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山西省绛县开发区工业园区 18 号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何颉
7、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550 55
2 田飞 225 22.5
3 郭联琴 225 22.5
合计 1,000 100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42.46 4,646.84
负债总额 2,831.19 3,062.33
净资产 1,811.27 1,584.51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143.34 8,138.39
营业利润 325.23 990.25
净利润 277.58 885.94
10、其他重大事项
浩之大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亦未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浩之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2MA3XE2EN13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及销售,水溶肥料生产及销售,发动机的生产加工、制造
及销售,农用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制造及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经营本公司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
4、住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1 号
5、注册资本:9,5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欧阳文恒
7、设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8 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通过四川润尔科技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鹤壁全丰 51%的股权。
序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号
1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4,845.00 51
2 王志国 1,940.70 20.4284
3 安阳富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9.55 19.5742
4 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64.60 6.9958
5 安阳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15 2.0016
合计 9,500.00 100.00
9、鹤壁全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587.26 32,767.78
负债总额 9,841.56 9,373.98
净资产 24,745.70 23,393.80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2,919.19 26,655.89
营业利润 2,206.82 2,511.59
净利润 2,039.33 2,391.42
10、其他重大事项
鹤壁全丰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亦未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鹤壁全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浩之大、鹤壁全丰提供借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
其生产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向终端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完善的产品及产品组合,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浩之大、鹤壁全丰的资金管理,监督其有效
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