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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宝山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20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4年12月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1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12月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
邮件至public@silverbasis.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
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产业

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产
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恒泰

产业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public@silverbasis.com

                                   3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企业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等确保能联系到
受托人的方式;
     2、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使本人(本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的,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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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1.00                                       √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2.00                                       √
             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多选无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如委托人对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6.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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