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任 独立董事毛道维、邹燕、张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道维、邹燕、张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