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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2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子公司”
或“标的公司”)55%的股权,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强化协同效应,提
高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公司拟与天汇子公司少数股东王多智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4,678,646.45元收购王多智持有的天汇子公司45%
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天汇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此项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王多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542325********6272,住所为海口市龙华
区;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5328869367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农丰区4-106
    法定代表人:马新平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汽车用品、水泥、粉煤灰、石膏、脱
硫石膏、炉渣、石灰石、废石灰石沫、建材、煤炭、焦炭、兰炭、钢材、生铁、
PVC;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铁路货物运
输;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交易完成前主要股东: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75              275               55

            王多智                    225              225               45

           合     计                  500              500               100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                 收购前持股比例         收购后持股比例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5%                   100%

                王多智                      45%                    0

                 合计                       100%                  1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2.标的公司的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
未有其他股东,不能存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
    3.标的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
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近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21,428.55        18,430.45

负债总额                                     17,935.82        14,155.97

应收款项总额                                 18,880.68        15,989.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担保、诉讼与仲裁事

项)                                          3,492.72         4,274.48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61,113.80        48,617.82

营业利润                                      2,702.25         4,197.21

净利润                                        2,100.15         3,60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8.34         3,764.47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方:王多智                          (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一)声明和保证
    1.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系标的公司的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及履行本
协议的主体资格;
    (2)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具有转让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并保证该
等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法律纠纷;
    (3)甲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4)甲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未违反任何与第三方的约定。
    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2)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乙方声明其具有合法、充足的资金来源用于受让甲方所持标的公司的
股权。
    (二)股权转让及价款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其所认缴标的公司225万元出资(甲方实缴出资225
万元)及依该股权享有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受让该股权后,应遵守
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12月31为基准日出具的
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净资产为42,744,769.89元。交易各方同意以该净资产为基
础,确定标的公司45%的股权的最终交易总价为24,678,646.45元(大写:贰仟肆
佰陆拾柒万捌仟陆佰肆拾陆元肆角伍分)。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三)股权转让的交割
    本协议需经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支付上述
股权转让价款。
    本协议生效10日内,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标的公司完成《公司章程》的修
改及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四)税费的承担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支付转让股权的款项;
    (2)自标的公司将乙方名称记载于标的公司股东名册时,甲方不再为标的公
司的股东,不再享有标的公司的股东权利和承担对应的股东义务;
    (3)协助乙方及标的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4)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甲方不得将其持有
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对外质押、转让、对外出资等。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按受让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
    (3)要求标的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向其重新签发《出资证明书》。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正式协议条款;
    2.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条件擅自对外质押或进行股权转让,所得经济利益归
乙方所有;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延迟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
让款的,乙方每延迟1日乙方应按股权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30日内未能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若甲方不配合办理
工商手续变更,每延迟1日甲方应按股权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天汇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5%增加至100%,天汇子
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有利于公司统筹资
源配置和业务布局,提高整体运作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本次收
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所需资金
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收购天汇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