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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21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德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6 月 20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浦
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为大连崇达提供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提供全额信
用保证;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为三德冠提供 8,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股比
例 49%为三德冠本次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三德冠其他股东楼宇星、吕亚提供
全额信用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连电路、三德冠分别提供不超过
85,000 万元、35,280 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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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5)。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大
连崇达)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 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
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务所发生的债
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
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大写)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三
德冠)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 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
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务所发生的债
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
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大写)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7,280 万元(含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472,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
有效担保额度 35,28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比例为
71.63%;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372,211.46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52.56%。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 147,477.3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0.82%。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 金额为
147,477.38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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