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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公告2024-04-08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45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
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

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经营规划以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后,
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