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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2024-06-1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监事会工作
正常开展,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
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
选人之日起计算。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
提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公司法》
规定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
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
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 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召开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
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
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4. 公司上述监事会召开当天,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的股东代表监事将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5. 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
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
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
件(原件备查);
   4. 监事候选人承诺函(原件);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3.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
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
进行调查的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简历


           (包括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情况,在公司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可另附纸张)
           (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说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