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伟坤)2024-04-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黄伟坤)
本人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任期届满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也没有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形。本人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董事会会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议召开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8 3 0 3 0 0 均为赞成票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召 本报告期应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会议名称 实际参加 投票情况
开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2 2 0 0 均为赞成票
提名委员会 2 1 1 0 0 均为赞成票
薪酬与考核委
1 1 1 0 0 均为赞成票
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1 0 0 0 0 -
1
会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本人参与
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是 表决
会议名称 成员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否参与 情况
第四届审计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审
2023 年 2
委员会第十 计工作报告及 2023 年度内部 是 同意
月 28 日
三次会议 审计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第四届审计
年 7 月 30 日 2023 年 4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部
委员会第十 是
主任委员:黄伟坤(离 月 26 日 《2023 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 同意
四次会议
任) 及第二季度内审计划》、
审计委员
委员:孟学、黄贤畅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议案》、《2022 年年终存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盘点的专项审计报告》、
主任委员:廖俊雄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委员:孟学、黄贤畅 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二季度
第五届审计
2023 年 8 内审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内 否(已
委员会第一 -
月 25 日 审工作计划》、《2023 年半 离任)
次会议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
第五届审计 2023 年
内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内 否(已
委员会第二 10 月 27 -
审工作计划》、《2023 年第 离任)
次会议 日
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会提名委员 2023 年 7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全部
是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会第二次会 月 14 日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同意
年 7 月 30 日 议 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主任委员:黄贤畅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肖海兰
委员:张宏清、黄伟坤 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
提名委员
(离任) 案》、《关于提名夏明珠女
会 第五届董事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士、李艳萍女士为公司副总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会提名委员 2023 年 7 否(已
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 -
主任委员:黄贤畅 会第一次会 月 31 日 离任)
夏明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委员:张宏清、廖俊雄 议
书的议案》、《关于提名李
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
第四届董事
主任委员:黄贤畅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薪
薪酬与考 会薪酬与考 2023 年 4 全部
委员:张宏清、黄伟坤 酬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是
核委员会 核委员会第 月 26 日 同意
(离任)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次会议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主任委员:黄贤畅
委员:张宏清、廖俊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
黄伟坤(离任)、黄贤 2023 年第一
独立董事 2023 年 9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 否(已
畅 次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 月 14 日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离任)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专门会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廖俊雄、黄贤畅
三、对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管理办法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况
1、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相关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
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
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
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
3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
(4)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
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行使管理办法所列特别职权的情况说明
(1)2023 年在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4
(2)2023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3 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5)2023 年在职期间,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
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未出现存在分歧或者可能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重大事项。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
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5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
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
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
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达成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独立董事:黄伟坤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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