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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希勇)2024-04-0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希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希勇自 2023 年 8 月起担任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

职,通过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希勇,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在烟台轴承仪器厂工作;1994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山东鲁石律师事

务所实习人员、律师;2004 年 2 月至今任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 6 月

至 2018 年 6 月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

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 年度,本人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
                                       1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

           履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独立董事                                    出席情况                                 表决情况
             应参加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应参加     实际出席
                                                             议案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次数       次数

 杨希勇        2              2         7              7           6             6              0          0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履职期间,本

    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参加
 独立董事               会议                   任职
                                                            次数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数量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3           6             6              0     0

  杨希勇              审计委员会               委员          2           5             5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0           0             0              0     0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细则》,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

    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

    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并依法客观地对公司

    发生的特定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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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

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

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

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

馈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现场参加股东大会,了解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实地走访了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投资项目的进度等,查阅有关资料,与

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形。

    (七)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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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道恩周

氏包装有限公司拟与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4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道恩特种弹性体材料有限公司拟与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2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除此之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续聘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聘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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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用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健,拥有足够资金支付能力,本

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

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长期激励机制。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

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并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

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
                                      5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希勇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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