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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8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座 3401 室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签署<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
   1.00                                                            √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办理登记,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
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9:00—11:30、14:00—16:30)。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6:30 之前送达。(信函请寄: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
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及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0
月14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签署<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
1.00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