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3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4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 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3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 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3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本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亿)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授信担保额 履约担保额 度 度 赣州电子 100% 30 5 南昌精密 100% 14 4 南昌显示 100% 2.5 0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00% 1.5 3 展宏新材 100% 2.5 1.3 日月同芯 75.76% 7.5 0 印度同兴达 99.99% 0 2 小计 58 15.3 合计 73.3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 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国际”)分别签订了 四份《保证合同》,合计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授信担保。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南洋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00 万元 的授信担保。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担保额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使 度占上 担保方 是否 最近一期 对被担保方 用 担 保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资产负债 的担保余额 额度(万 最近一 例 担保 率 (万元) 元) 期净资 产比例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100% 92.52% 7,278.54 5,000 1.85% 是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65.83% 43,815.91 8,000 2.96% 是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57.84% 80,072.35 14,400 5.33%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 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 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 7#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展宏新材 100% 27,141.29 25,195.44 1,945.85 35,067.23 -1,447.33 -1,068.44 南昌精密 100% 194,965.13 133,641.30 61,323.84 209,118.71 -4,317.31 -2,901.91 赣州电子 100% 525,489.94 316,826.95 208,662.99 572,157.12 5,017.52 7,689.23 被担保人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展宏新材 100% 28,370.31 26,248.69 2,121.62 10,201.56 207.11 175.77 南昌精密 100% 179,062.47 117,878.43 61,184.05 58,548.03 -157.94 -139.79 赣州电子 100% 500,024.62 289,223.46 210,801.17 159,774.72 2,520.60 2,138.18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 保额度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自 本合同签署 之 日始至租赁 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 远 东 国 合 同项下主债 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展宏新材 同兴达 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 际 5,000 务 履行期届满 之 日起满三年 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的期间 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 除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 的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 主 合 同 项 下 主 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南 洋 银 债 权 债 务 履 行 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 深 圳 8,000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行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 三年 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 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垫 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 每笔融资而 言,保证期间为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 兴 业 银 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 该 笔融资项下 赣州电子 同兴达 行 深 圳 14,400 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债 务履行期限 分行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 届 满之日起三 年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 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33,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1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73,072.51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64.03%。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远东国际签订的《保证合同》4 份 2、公司与南洋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