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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17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3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4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
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3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
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3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本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亿)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授信担保额    履约担保额
                                                   度            度
                     赣州电子         100%          30            5
                     南昌精密         100%          14             4
                     南昌显示         100%          2.5           0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00%          1.5           3
                     展宏新材         100%          2.5          1.3
                     日月同芯        75.76%         7.5           0
                    印度同兴达       99.99%         0             2
                            小计                    58           15.3
                            合计                          73.3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
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国际”)分别签订了
四份《保证合同》,合计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授信担保。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南洋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00 万元
的授信担保。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担保额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 次 使   度占上
                         担保方                                                是否
                                   最近一期     对被担保方 用 担 保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资产负债     的担保余额 额度(万   最近一
                           例                                                  担保
                                      率         (万元)   元)      期净资
                                                                      产比例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100%    92.52%       7,278.54    5,000    1.85%     是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65.83%      43,815.91    8,000    2.96%     是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57.84%      80,072.35   14,400    5.33%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

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

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
      7#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展宏新材     100%     27,141.29    25,195.44     1,945.85    35,067.23    -1,447.33   -1,068.44

南昌精密     100%     194,965.13   133,641.30   61,323.84    209,118.71   -4,317.31   -2,901.91

赣州电子     100%     525,489.94   316,826.95   208,662.99   572,157.12   5,017.52       7,689.23

           被担保人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展宏新材      100%     28,370.31    26,248.69     2,121.62        10,201.56      207.11      175.77

南昌精密      100%     179,062.47   117,878.43   61,184.05        58,548.03     -157.94     -139.79

赣州电子      100%     500,024.62   289,223.46   210,801.17      159,774.72    2,520.60     2,138.18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 保额度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自 本合同签署
                                          之 日始至租赁      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
                      远 东 国            合 同项下主债      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展宏新材   同兴达                                            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
                      际       5,000      务 履行期届满
                                          之 日起满三年      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的期间             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 除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
                                                            的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
                                          主 合 同 项 下 主 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南 洋 银
                                          债 权 债 务 履 行 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 深 圳 8,000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行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
                                          三年
                                                            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
                                                            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垫
                                                            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 每笔融资而
                                          言,保证期间为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
                      兴 业 银                               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
                                          该 笔融资项下
赣州电子   同兴达     行 深 圳 14,400                        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债 务履行期限
                      分行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
                                          届 满之日起三
                                          年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
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33,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1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73,072.51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64.03%。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远东国际签订的《保证合同》4 份

    2、公司与南洋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