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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1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3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4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
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3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
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3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本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亿)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授信担保额    履约担保额
                                                                      度              度
                              赣州电子                100%            30               5
                              南昌精密                100%            14               4
                              南昌显示                100%            2.5              0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00%            1.5              3
                              展宏新材                100%            2.5             1.3
                              日月同芯               75.76%           7.5              0
                             印度同兴达              99.99%            0               2
                                        小计                          58             15.3
                                        合计                                73.3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
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简称“江西银行赣江新
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简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融资授信担保。

                                                                                   担保额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度占上
                               担保方                   前对被担     本次使用               是否
                                          最近一期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关联
                                          资产负债                                 最近一
                                 例                      保余额      (万元)               担保
                                               率                                  期净资
                                                        (万元)
                                                                                   产比例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73.52%       66,708.34      20,000       7.28%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

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
       7#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南昌精密        100%     194,965.13   133,641.30   61,323.84    209,118.71     -4,317.31    -2,901.91

              被担保人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例
南昌精密        100%     232,980.66   171,294.54    61,686.12   195,010.50       -493.83        362.29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
                                       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年。
                                                                    担保范围为:包括下列各项之
                                       2、如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分期    和:债权本金、利息(复利、
                                       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     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
                    江西银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
                    行赣江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
南昌精密   同兴达          ¥15,000    3、如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新区分                                          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或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行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债
                                                                    公告费等债权人(以下称“乙
                                       务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
                                                                    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三年。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利
                                       4、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   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
                                       保函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
                                       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受偿之日止。
                                       如乙方依法或依约要求债务
                                       人提前交存保证金的,则保
                                       证期间为乙方通知到达债务
                                       人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
                    中信银                                          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 南 昌 ¥5,000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分行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
                                                                    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
                                                                    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33,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1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8,873.41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77.27%。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