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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以专人传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
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通讯方
式参会 5 名,现场参会 2 名)。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
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回购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
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
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前景的充分考虑,公司拟使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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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7.16 元/股,2024 年 1 月 25 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9.07 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
超过 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应当符合的条件之
一: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3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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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9元/股(含),
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实际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进行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
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按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9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135.26万股至270.5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0.32%至
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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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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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关
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
公司制定了《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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