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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津铺子: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7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8.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67.4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6 日。

    一、本次回购方案简述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当前经
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
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57)等相关公告。

    二、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实施阶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权利。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如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
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6 日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8)。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已回购股份)×
分配比例÷10,即(274,389,759-1,570,950)×6.00÷10=163,691,285.40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即:163,691,285.40 元÷274,389,759 股=0.5965648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
    综上,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
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5965648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 68.00 元/股,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68.00 元/股-0.5965648 元/股≈67.4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9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7.4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3.8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按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4.1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7%;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
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