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 366-1 号 1 幢 12 楼会 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谦先生 (八)会议记录人员:张妍女士 (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40,210,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2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774,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6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 份 3,435,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3%。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3,435,9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 份 3,435,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3%。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71 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5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杜晨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6 股 1.04.候选人:选举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75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41 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55 股 1.03.候选人:选举杜晨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56 股 1.04.候选人:选举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45 股 表决结果:黄华兵先生、张妍女士、杜晨鹏先生、余庆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9,873 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69 股 2.03.候选人: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67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43 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39 股 2.03.候选人: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37 股 表决结果:谢会丽女士、张凯先生、鲍立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9 股 3.02.候选人:选举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788,909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459 股 3.02.候选人:选举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479 股 表决结果:朱智盈女士、曹学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提案 4.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9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 反对 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6%;反对 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1%;弃权 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9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1%;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 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